世界大健康运动联盟非遗专委会章程
一、总则
1、名称与性质:明确分会全称为“世界大健康运动联盟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委会”,作为联盟的分支机构,不具备法人资格,接受联盟的统一管理。
2、宗旨:一般为整合健康领域非遗资源,推动非遗与大健康产业的融合创新,促进非遗技艺传承、人才培养及成果转化等。
3、业务范围:可能包括开展健康类非遗学术研究、交流活动、技能培训,搭建产业合作平台,传播非遗健康文化等。
二、会员管理
1、会员类型:通常分为个人会员(如非遗传承人、研究者)和团体会员(如相关企业、机构)。
2、入会与退会:明确入会条件(如专业背景、行业资质)、申请流程及退会、除名的相关规定。
3、会员权利与义务:权利包括参与分会活动、获取服务、选举权与被选举权;义务包括遵守章程、缴纳会费、执行分会决议等。
三、组织机构
1、决策机构:一般设理事会,作为分会决策机构,负责制定工作计划、选举负责人等。
2、执行机构:设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等职务,负责分会日常运营与活动执行。
3、会议制度:明确理事会会议的召开频率、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。
四、附则
明确章程的修改程序(如需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联盟备案)、解释权归属及生效日期。
如需获取该章程的准确内容,可尝试通过“世界大健康运动联盟”官方渠道(如官网、联络处)查询,或关注其公开的成立公告、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。